数据处理

AMEPA GmbH 公司的数据处理准则

您通过一条链接访问本网页,因为您想要了解我们会如何处理(您的)个人数据。为了履行我们根据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第 12 条及其后条款所负有的信息报告义务,我们很乐意在下方为您提供有关数据保护的信息:

数据处理的责任方是谁?

数据保护法规定的责任方为 AMEPA GmbH(地址:Karl-Carstens-Str. 12 52146 Würselen-Aachen, Germany),有关我们公司的更多信息、有关授权代表人的信息以及更多联系方式,请参见我们互联网页面上的版本说明:https://amepa.de/de/impressum

我们出于何种目的对您的哪些数据进行处理?

当我们从您这里所收集到的数据,原则上我们仅出于收集数据的目的对其进行处理。在符合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第 6 条第 4 款规定的必要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才考虑针对其他目的进行数据处理。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遵守任何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第 13 条第 3 款和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第 14 条第 4 款所要求的信息报告义务。

基于哪种法律依据?

处理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原则上是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第 6 条,除非有其他具体的法律规定。特别考虑以下可能性:

  • 同意(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第 6 条第 1 款第 a) 项)
  • 为履行合同进行数据处理(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第 6 条第 1 款 b) 项)
  • 在利益权衡的基础上进行数据处理(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第 6 条第 1 款第 f) 项)
  • 为履行法律义务而进行数据处理(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第 6 条第 1 款第 c) 项)

如果基于您的同意对个人数据进行处理,则您有权随时撤销您的同意,且撤销行为对未来有效。如果我们在利益权衡的基础上处理数据,在考虑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第 21 条要求的基础之上,您作为数据主体有权反对处理个人数据。

数据将会存储多长时间?

我们会在相应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处理这些数据。只要存在法定的保管义务,例如根据商业法或税法,将在保管义务的期限内存储有关的个人数据。在保管义务的期限结束之后,将检查是否有进一步处理的必要。如果没有进一步处理的必要,将删除这些数据。原则上,我们会在一个日历年结束时对数据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由于数据量庞大,会针对特定类型的数据或处理的目的进行这种检查。当然,您可以随时(见下文)要求了解我们所存储的关于您个人的数据,如果没有必要存储,则您可以要求删除数据或限制处理。

会将数据传输给哪些接收人?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您的个人数据才会被传递给第三方:为执行与您签订的合同所必需;根据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第 6 条第 1 款 f) 项的规定,在利益权衡的基础上允许传递;我们有法定义务传递这些数据;或者您已对此表示同意。

在哪里处理数据?

仅由我们在位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计算机中心对您的个人数据进行处理。

您作为“相关人”的权利

对于我们所处理的关于您个人的数据,您有权了解其情况。如果并非以书面方式要求了解处理情况,请您谅解,在必要时我们可能会要求您出示证明文件,以证明您的身份。此外,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您还有权要求更正或者删除数据或者限制处理。此外,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您还有权反对处理。这一点对于数据可传输权同样有效。特别是,根据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第 21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如果在利益权衡的基础上将您的数据用于直接广告,您有权利反对处理您的数据。我们的数据保护负责人:我们在公司内任命了一名数据保护负责人。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此人:AMEPA GmbH –数据保护负责人 – Karl-Carstens-Str. 12 52146 Würselen-Aachen, Germany 电子邮箱:datenschutz@amepa.de。就我方对于您的个人数据所进行的处理,您有权向数据保护监督机构提出投诉。版本:2018/9/10